闹中取静的居士
在家人信仰了佛教,通常被称为居士。那么,做一个居士,跟普通的在家人又有什么不同呢?
佛教在中国,信仰的人最多,误解的人也最多。多数人所认为的佛教,就是那些供奉偶像的寺院,那些为死人念经的僧尼,那些木鱼,那些钟磬,那些……就代表了佛教。所以,也就认定佛教是消极的,是逃避现实的。
其实,那些只是出家人的佛教,而且还是变质流俗了的佛教。因为佛教的根本精神,几乎已被这股流俗的浪涛所吞没了,因为佛教的信徒,分有出家与在家的两大类,出家人的本务是修道与传道并住持佛教,至于表达大乘入世的菩萨精神并作佛教的外护者,却是在家的居士。
居士应具的条件
理想的居士,是从一般的居士中产生的,也是要从一般居士的立足点上做起的。那么,一般的居士,应具备一些什么条件呢?
在《杂阿含经》(三三、九二七等)的规定,在家居士,应该具足五个条件,称为五法具足,那就是:
第一、信具足:信心第一要紧,如不建立深切的信心,一切的问题,都是不必谈的。对佛教,首先要有正确的信仰,信仰的中心,是佛法,佛法能使我们离苦得乐,所以要信仰。佛法是由佛说的;佛法是由僧众结集(编辑)、传流、住持、弘扬的,所以也要信仰。合起来,便是信仰“佛”、“法”、“僧”,称之为三宝。信仰的入门,便是皈依三宝。皈依三宝,是将整个的身心,无条件地汩没在三宝的光辉与恩德之中,归依三宝之后,便能从三宝的启导之下,得到人生大道的指归——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宝——八正道。
第二、戒具足:主要是指五戒——不杀生(不杀动物,而非即是吃素)、不偷盗、不邪淫(不与夫妇之外的异性交接)、不妄语、不饮酒。五戒本是三皈弟子的必修德目,皈依三宝与受持五戒,本不该看做两个阶段的两层意义,如果皈依了三宝而不受持五戒,好比只向学校登记注册,而不真去上课求学,那只是种善根而得不到现实的利益。五戒十善是人天道中的人天业,如果不能受持五戒,那就连人天道中的人天果位都保不住,岂能解脱生死?
如果向往出家生活,而又为现实环境之所不许,那也不妨于五戒之外,可以在每月阴历的六斋日(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及月底最后两日),受持以一日一夜为期限的八关戒斋。所谓八关戒斋,是指:
(一)不杀生。
(二)不偷盗。
(三)不淫(一日一夜不可与异性交接)。
(四)不妄语。
(五)不饮酒。
(六)不着香花,不香油涂身;不歌舞倡伎,不故往观听。
(七)不坐卧高广大床。
(八)不非时食(俗称持午,过日中之后,只许饮水,不得进食。)
如果修菩萨道的居士,另外可以加受菩萨戒,这虽不是《阿含经》中的规定,但在大乘佛教的居士,确有受持菩萨戒的必要,因为受戒一事,相似于宣誓,且比宣誓的意义更庄严,比宣誓的效用更宏大,戒的力量乃是抗恶性极强的防腐剂。
第三、施具足:施的内容,是以尊敬心供施父母、师长、三宝,以悲悯心布施孤苦贫病;以公益施舍,促成社会大众的福利。
第四、闻具足:持戒、布施,是重于福德的培养与经营,若要求得佛法的正知正见,并期如理奉行佛法的话,那就必须从闻法入手。看经,也是闻法之一,但是,经义博大精深,亲近善知识,“往诣塔寺”,“专心听法”的点化讲授,仍是必需。这该是居士进寺院的最大目的。
第五、慧具足:这是对真谛的体会或领悟,这是从闻法的精进实践而得的一种实证经验。佛陀时代,每对俗人说一次法,便有很多人,由闻法而见谛,证得初果,那就是慧具足的典型。
居士的家庭生活
一个居士,虽然皈依了三宝,但他仍是在家的俗人,既是俗人,就该照着俗人的生活轨范去生活,而且要比没有信佛的俗人生活得更积极、更和谐、更美满、更有朝气、更有活力。唯有如此,才能使得自己愉快,使得他人敬仰,并使他人来乐意接受自己的影响。
俗人生活第一要务,便是建设和乐的家庭。对父母要尽孝,对子女要慈爱,敬与养,教与育,做到自己最大的可能,才算尽了父母与子女的责任。夫妇,是家庭的重心,彼此之间,一定要坚守贞操,要敬爱对方,要体贴对方,夫妇间的感情融洽了,纵然是菜根布衣的生活,仍是一个可爱的家庭。
家庭和乐,主要是建立在夫妇之间感情上;家庭的幸福,主要是赖于经济收支的平衡。居士,应当从事各种正当的职业,来谋求生活所需,除了杀业(包括渔业及荤菜馆等)、盗业(包括赌业及走私等)、淫业(包括酒家、舞场、妓院等),其它的或农、或工、或经商、或公教,都是可以选择的。有了收入,必须量入为出,在《善生经》中佛为居士的收入分作四份来处理:一分为饮食(家计的生活),一分为田业(营业的资本),一分为贮藏(家中的储蓄;以备急用),一分为给予耕作商人而生利息(放款和利润)。以这样的经济计划,来计划家庭的经济,实在是最安全也是最科学的分配。
但是,经济作用是在促成生活的幸福,是在达到道德的目的。所以,佛陀斥责收入超过支出的守财奴,把他们喻为饿死狗,更斥责支出超过收入的人,把他们喻为没有种子的优昙钵果。
先把家庭经济的基础巩固了以后,除了家庭正常生活的所需,如果仍有余力的话,就该用于家庭以外的福德——供养三宝及公益慈善等的事业中去了。所以《杂阿含经》中也说,居士的财产,应该分作三种用途:一是供养父母;二是养育妻子儿女乃至周济亲属、朋友、仆从等;三是供养沙门婆罗门(三宝即在其中)。
一个居士,应该时常亲近三宝,但如不顾家庭的事务,放弃了对于父母子女夫妇的责任,专来亲近三宝,那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已经尽了对于家庭的责任。
一个居士,应该无条件地供养三宝,但如克扣了父母的所需,减少了子女的营养,节省了丈夫或妻子的生活费,降低了仆人的工资等等,拿来供养三宝,那也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得到了对方的心许,或者是出自各人的自动。
因为,一个居士,不能由于信佛而破坏了家庭的和乐,应该由于信了佛的缘故,而使家庭更加和乐起来。否则的话,你的家人,因为不满你的不顾家庭而只顾三宝,他们不但对你起反感,也连带着对佛教起反感。这样一来,你本为了恭敬三宝,却使你的亲人变成了三宝的反对者,这是非常不幸的事。我在前面说过,居士是理想菩萨道的实行者,菩萨是以救度众生为要务。如今,你把自己的亲人,拒之于三宝的千里之外,还谈什么救度众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