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惩治虐待动物的热议
关于虐待动物,虽然目前学术界没有共识,但一般认为虐待动物是指人类使动物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的行为,人类为了获得个人快感而使动物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的行为一般被视为虐待动物。至于人类为了从动物身上获得皮毛或肉而屠杀动物,那就不是虐待动物了。专家指出,我国禁止公民虐待动物的立法,只是禁止公民为了发泄自己不健康的心理而对动物造成难以忍受的痛苦,并没有禁止大部分公民为了获得肉类和其他对动物的合理利用而对动物进行拔毛和屠宰。
在讨论中,你为什么提倡善待动物?你为什么反对虐待动物?网友也做了进一步的解读。网友“走马观花”认为,归根结底,每个人都应该倡导和培养“慈悲”,即“不忍之心”。在这里,重要的是“不堪”二字。比如虐狗事件中,最让人难以忍受的一幕是这样的:“一个火球在洞里滚来滚去,母狗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被烧死。”这引起了人们的极大愤慨。孟子曰:“吾老而人老,幼而人幼。”谁能忍心让一个母亲“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被烧死”?
有网友重申,对待动物的态度其实是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标尺。网友“苦丁香”指出,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人类已经开始为自己对动物的不厚道付出代价,不管这种不厚道是因为灵魂的缺陷还是对利润的追求。后来他用“善意”举例。例如,疯牛病和口蹄疫是由人类强迫牛、羊等动物食用同种内脏和肉、骨制品引起的;非典的祸害是吃狸猫等野生动物;禽流感是人类无限制侵占湿地的结果。湿地是候鸟迁徙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栖息地。随着湿地的减少,候鸟只能定居在人类居住的地方,失去了湿地的屏障,候鸟带来的病菌必然会感染工业化的家禽和人类。
通过“灌水”的跟帖,网友们表达了这样的声音,支持立法禁止公民虐待动物,不是要求公民给予动物高标准的优待,也不是要求全体公民爱护小动物,而是要求公民人道对待动物,保障动物最基本的福利权利。虽然我们是人,是高级动物,但在权利上应该和动物平等。相信这项立法无论通过与否,都将有助于在社会上宣传动物保护意识,促进国内动物福利权利运动的发展。
中国首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已经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最后的修改。根据建议稿的内容,造成动物伤害的,将视情节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虐待动物致死的,将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法律虽未出台,但已引起广泛关注。什么是「虐待动物」?动物该不该有「福利」?人和动物发生冲突的时候,是为了保护人还是保护动物?网友们讨论了这些话题。
将立法保护“动物福利”
中国首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已经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最后的修改。专家表示,如果这部法律通过,陕西汉中大规模扑杀动物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据了解,我国与动物保护相关的法律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部。但这部法律主要针对缉私、防盗、捕杀等违法行为,没有考虑“动物福利”问题,纳入保护范围的动物种类有限。对此,建议稿强调了动物“福利”的重要性,即动物的生理福利、环境福利、健康福利、行为福利和心理福利,强调各类动物从出生到死亡都应享有最基本的权利。
对于最近的“汉中打狗”事件,专家指出,虽然是以防疫的名义做的,但这是对“动物福利”的侵犯,在打狗的过程中会伤害主人的利益和情绪,也引起了社会上很多动物保护者的不满。根据建议稿的内容,造成动物伤害的,将视情节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虐待动物致死的,将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动物应该得到尊重。
近日,我国拟立法规定虐待动物的受害人应负刑事责任,引发网友高度关注。近年来,从清华学生向熊泼硫酸到轰动一时的“汉中打狗”事件,从网上的虐猫事件到新生幼犬被砍断四只爪子的残忍行为,这些事件无不牵动着人们的神经,引起公众对虐待动物的关注。
“动物也是生命,值得尊重。”“中国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保护了很多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但是在小动物保护方面还是空白。现在,小动物保护立法终于启动了。”很多网友对这部正在修改的法律充满期待。
近年来,许多有识之士一直在呼吁“珍爱生命,善待生物,加快动物福利立法”。因为我国没有相关法律,动物被残忍虐待,有良知的人义愤填膺,谴责不已,却无法让当事人受到法律的惩罚。但令人欣慰的是,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意识到,只有将动物的法律地位立法,对于虐待动物的行为才能有法可依,从而有效遏制虐待动物行为的蔓延。
“虐待动物的人,也许在他们心里,动物只是低等生命。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一个残酷对待动物,漠视生命,对其他生命的痛苦麻木不仁的人,如何去关心和善待身边的人。”一位网友痛心疾首地说。
但也有部分网友对拟立法规定虐待动物致死的刑事责任感到不解。他们说,虐待动物致死虽然有过错,但过于严厉,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网友“合格的土鸡蛋”说,虐待动物致死虽然对人类社会有危害,但其社会危害的严重程度显然不足以用惩罚,可以通过道德谴责、行政处罚等其他手段进行制裁。如果动不动就用惩罚,结果只会是惩罚依赖的思想和重罚的倾向,不利于社会宽松氛围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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