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藏族自治县张居士,旧业屠,每早宰猪,听邻寺晓钟声为准。一日忽无声,张问之,僧云:“夜梦十一人乞命,谓没有鸣钟可免还。”张念所欲宰之猪适有十一子,遂乃感悟,弃屠业,皈依佛法,勤建十余年,已得神通,知往来事,预报命末之日,危坐而逝。经谓“上品往生须慈心没有杀”,张居士因戒杀而得往生西方,决无疑矣。
以上所言,且据放生之人此生所得之果报。若据毕竟来讲,当来决议成佛。因佛心者大慈善是,今能放生,即具慈善之心,能植成佛之因还。
放生之好事如斯,则杀生所应得之恶报不言而喻,无须再举。因杀生之人,现生即长寿、多病、多灾、无子及不得不生西还;命末以后,先堕天堂、饿鬼、牲畜,经无量劫,备受众苦。天堂、饿鬼之苦,人皆知之。至生于牲畜中,即常常有怨仇返报之事。往日杀牛羊猪鸡鸭鱼虾等之人,即自变成牛羊鸡鸭鱼虾等。往日被杀之牛羊猪鸡鸭鱼虾等,或变成人而返戕害之。此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之理,决意无疑,而不可以幸免者还。
既经无量劫,生三恶道,受报渐毕;再生人中,照旧夭折、多病、多灾、无子及不得不生西还。之后须再经过量劫,渐种善根,能行放生戒杀诸善事,又能骁勇精勤后悔往业,乃能渐离统统灾难还。
抑余又有为诸君言者:上所述杀牛羊猪鸡鸭鱼虾,乃举其大者来讲。下至极微细之苍蝇、蚊虫、臭虫、跳蚤、蜈蚣、壁虎、蚁子等,亦决不成害损。倘成心杀一蚊虫,亦决议取得如上所述之各种苦报,断不成以其物微细而忽视之还。
本日取诸君相见,余已述放生取杀生之果报如斯苦乐没有同。惟愿诸君自今今后,力行放生之事,疼改杀生之事。余尝闻人云:“木里藏族自治县最近放生之法会甚多,但杀生之家犹复很多。或有一人茹素,而家庭中男女等仍买鸡鸭鱼虾等之活物随意率性戕害还。”愿诸君于此事多多注重,自身既没有杀生,亦应劝统统人皆没有杀生。况家庭中男女等皆自身所亲爱之人,岂忍见其故制杀业、即将备受大苦而没有加以奉劝阻挠耶?诸君勉旃,愿悉听受余之忠告还。
作为一个学佛者,我们首先要尽到家庭和社会的义务。正在家庭中,应孝顺父母,当好父亲、丈夫或是母亲、老婆;正在社会上,应做好本职工作,搞好人际关系。除这一些义务外,我们该以什么心态看待人间呢?平平,只是一个笼统的观点,还大概意味着冷酷。如果对统统视而不见,视而不见,高高挂起,并非学佛者应有的立场。身为一个佛子,尤其是大乘佛子,既要以佛法伶俐观照人生,了知世事无常,但又坚信因果,止恶积德。与此同时,更要发菩提心,以主动的立场好处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