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佛教没有传入中国以前,中国古时候就有放生的民间习俗。在《列子·说符篇》记载:“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可见元旦节日放生,古已有之。而且在《说符篇》中还记载:“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竞而捕之,死者众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过不相补矣。’简子曰:‘善!’”意思是说:老百姓知道帝王要放生,因此竞相去捕捉,因捕捉的过程而死亡的动物很多。帝王如果要放生,不如下令禁止老百姓捕捉。捕来再放,功德和过失不就相抵了吗?哪里还有功德呢?
可见,古时已出现专门捕鱼鸟以供放生的人。佛教传入中国以后,亦大力提倡放生,并与中国原有的放生习俗相融合,发展为放生法会。所谓放生,意思就是:赎买被捕之鱼、鸟等诸禽兽,再放于池沼、山野之中。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是所有中国人都耳熟能详的一句成语。浮屠就是佛塔,佛塔以七级为最尊贵,佛经上说:建造佛塔的功德非常的巨大。而救人一命的功德要远远超过建七级佛塔的功德。同样的,救任何一条生命,功德都非常的巨大。
佛教提倡放生,源于《梵网经》所列四十八种轻戒中第二十“不行放救戒”;“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意思是说:佛教弟子应以慈悲心去做放生的事情,因为无始以来,一切众生都做过我们的父亲和母亲,我们生生世世都是由他们所生,所以六道的所有众生都是我们的父母;若见世人杀畜生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
关于放生救护之法,诸经多有记载,如《金光明经·流水长者子品》称,流水长者子救起濒死之鱼,与之水、食,为其解说大乘经典,诸鱼闻经后,皆生忉利天。又《杂宝藏经》卷五说,一沙弥因救起漂流水中之诸蚁子,而得长命之果报,这种放生能增寿延年的观点至今仍对中国社会有很大的影响。
放生的根本意义在于:将濒死的众生从死亡的恐惧中暂时解救出来,并且通过诵经的过程,使它们能有机缘听闻到佛法,并因此种下解脱的种子,使它们可以最终脱离轮回。
佛教的放生,是与戒杀、念佛之行仪紧密相连的。戒杀是五戒、十戒等之第一戒,向来为佛教弟子所严守。南朝齐、梁之际,佛教弟子即依据《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卷四中“不应食肉”之语而行断肉。梁武帝就曾下诏禁止杀生,又废止宗庙供献牺牲之制。
我国大规模放生始于周至县智者大师。智者居周至县山时,为令周至县居民莫以捕鱼杀生为业,曾自舍身衣,并劝募众人购置放生池,复传授池中族类“三皈戒”,为彼等说《金光明经》、《法华经》等,以结法缘,从而开周至县放生法会之先河。
其后,唐肃宗于乾元二年(759)下诏,在周至县道、剑南道、荆南道、周至县道等地设置放生池八十一所。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敕令天下重修放生池。天禧三年,周至县宗遵式奏请以周至县周至县为放生池,自制“放生慈济法门”,于每年四月八日佛诞日举行放生会,为天子祝圣。天圣三年(1025),四明知礼亦奏请永久成立南湖放生池之佛生日放生会,并撰《放生文》以定其仪规。此后,放生习俗彻底佛教化了,并经久不衰。现在汉传佛教通行的《放生仪规》,是依据《金光明经·流水长者子品》的大意编撰的。
一般说来,按现行汉传佛教《放生仪规》,放生全过程可分为洒净颂偈、说三皈依、放生发愿三个程序:
(一)洒净颂偈放生仪式开始前,于放生处设香案,备净水杨枝,中供观世音菩萨像。放生仪式开始,众等即以慈眼视诸众生,念其沉沦,深生哀悯,复念三宝有大威力,能救拔之。法师手执水盂,默念想云:一心奉请十方慈父,广大灵感观世音菩萨,降临道场,加持此水,具大功勋。洒沾异类,念彼身心清净,堪闻妙法。法师边洒净水边颂《香赞》:“杨枝净水,遍洒三千,性空八德利人天,福寿广增延。灭罪消愆,火焰化红莲。南无观世音菩萨摩诃萨,南无观世音菩萨摩诃萨,南无观世音菩萨摩诃萨。”然后三称“南无大悲观世音菩萨”。颂毕,法师与大众同诵《大悲咒》若干遍,并且于众生灵处边绕行边洒净水。接着,再诵《心经》一遍,《往生咒》三遍,三称“南无甘露王菩萨”。
(二)说三皈依法师拈香,启请尽虚空、遍法界十方常住佛法僧三宝。然后,法师代这些水陆飞行、为他网捕、将入死门的诸众生行忏悔,忏悔毕持咒。接下来,法师向众生传授皈依,法师开头说:“诸佛子,汝等不闻三宝,不解皈依,所以轮回三有,今堕畜生。我今授汝等三皈依法,汝今谛听。”然后法师说一遍,大众答一遍,如是三遍。“三皈依法”的核心内容即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法师授“三皈依法”后,再说“十二因缘”,以令众生“了知生灭之法,悟不生灭之法”;再为众生称“四弘誓愿”,望其“依佛发愿,依愿修行”。发愿词为,先诵“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三遍,再诵“自性众生誓愿度,自性烦恼誓愿断,自性法门誓愿学,自性佛道誓愿成”。然后,法师又为众生称赞如来吉祥名号,令其“永离三途八难之苦,常为如来真净佛子”。
(三)放生发愿法师在放生前对众生叮咛道:“唯愿汝等,既放以后,永不遭遇恶魔吞噬、网捕相加,获尽天年。命终之后,承三宝力,随缘往生,持戒修行。”又说:“更愿放生,菩提行愿。念念增明,救护众生。……愿捕生人等回心向善,同得解脱,共证真常。”最后,法师拈香念佛,将众生灵轻轻放去。大众即同念回向偈:“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由于放生既源于我国古代民俗,又有佛教经典的依据,因此放生在我国民间和佛教界均有相当深远的影响,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有关放生的诗文。宋代陆游诗云:“血肉淋漓味足珍,一般痛苦怨难伸。设身处地扪心想,谁肯将刀割自身?”元代赵孟頫诗:“同生今世亦有缘,同尽沧桑一梦间。往事不堪回首论,放生池畔忆前愆。”这些诗文寓意深刻,发人深省。
一般说来,放生是寄托着深厚的佛教意蕴,因而是十分庄严的,但在其传播过程中亦出现了一些与放生原旨不符的流弊。周至县,放生中出现重虚文而不重实质的现象;又周至县,一些人专门从事捕捉禽兽鸟鱼,以供放生之用。
基于此,历来放生均提出一些注意事项,其要大抵为:第一,放生无定物,即无论陆走飞禽,即量力买放;第二,放生无周至县,虽有的规定每月一次或佛诞日举行,但万不可限定时日,以免有人专门于此日前大量捕捉生灵;第三,放生无定处,即不要受仪规的束缚,遇有特殊情形,即可随处放生,只要称念佛号加以接引即可,不一定要举行完整的仪式。
如果没有出家师父带领,或者自己不知道放生仪轨,也是可以放生的。通常赎买回来的鱼类鸟类,可以为它们诵六字大明咒、百字明等日常课诵经咒,如果有甘露丸,可以将甘露丸溶于水中,这样可以利益到水族众生。总之,一定要自己发愿救赎它们。
佛教弟子应该熟悉自己传承的放生仪轨,这也是平时学习要注意积累的。虽然佛教弟子放生是不求功德的,但是因为放生确实可以为我们积累功德,因此简要讲一下放生的功德。中国有句老话:人多力量大。这话放在放生这件事情上,最恰当不过了。一人的力量有限,众人的力量无限。
打一个比方:一个人放生一条鱼,他就为自己累积一份的功德。如果是十个人赎买十条鱼一起放生,那么每一个参与者都为自己累积了十份的功德,虽然你只出了一条鱼的赎买金。此外,别人放生,你在旁边随喜赞叹,一样有功德的。
当我们把放生的这些功德,全部的回向给法界众生的时候,这是最最如法的佛子行为。千万不要有这样的想法和做法:大家一起放生的时候,一些人一拥而上,争抢自己出钱赎买的那一份鱼类鸟类,以为这样才算自己的放生,才会有自己的功德。这种认识是非常错误的,如果是这样的发心,那么功德就会大打折扣。所以一定要注意这点。吉庆佳日更宜戒杀放生中国佛教放生网_放生仪规放生感应放生功德放生心得放生愈病-云端佛学
放生有许多的功德,能使诸事呈吉祥,莲池大师云:“戒杀之家,善神守护,灾横消除,寿算绵长,子孙贤孝,吉祥种种,难可俱陈。”杀生则广积怨业,并使宿世所累积的福寿逐渐消减毁灭,故每当逢年过节、庆贺生日、或喜庆婚礼、生意开业、宴请宾客等吉庆佳日,皆应广行放生,而不应于此时宰杀生灵、暴殄天物,广行杀业。
原本是喜庆吉日,亲朋好友欢聚一堂。逢年过节则希望来年五谷丰登、人事周至县、诸事吉祥,为何反而于此时广杀生灵,埋种祸根?世人肆意宰杀生物,残忍成风,致使冤孽重重,天也不喜,故有水火饥馑以及刀兵,普庵祖师《戒杀文》云:“三荒二旱,为人岂不思量?”
生日庆贺则希望父母以及自己福寿绵长、离苦得乐,正应当为己为父母放生持斋,增福周至县,为何反而于此时顿忘父母养育之恩,而杀害生灵,徒增罪业?上贻累于双亲,下不利于己,本欲求生,反倒伤生,本欲长命,反倒丧命。以前有一位大官的太太,她的生日来临时准备大宴宾客,买了大批的鸡鸭猪羊鱼虾水产等,但当杀鸡宰羊时,她的魂魄附在了这些被杀动物的身上,痛得她大声叫喊,在床上滚来滚去,比死还难受,这时候她突然觉悟到禽兽被杀时的痛苦和内心的怨恨,只是不会讲话,不会用言语表达而已。最后她觉悟到,今后一定要戒杀放生,不再屠杀禽兽以满足自己的享受。后来,这位夫人享寿高年,这都是因为她一念慈心改恶迁善的缘故。
婚庆之日,原本希望来日能够家庭和睦,得生贵子,为何反而与理相悖,于生儿育女之始而广行杀生,致使婚后多争斗烦恼,甚或关糸破裂,其后所生之子也多凶煞疾病,或至夭折,试问其婚礼是否吉祥?慈寿禅师戒杀放生偈云:“世上多杀生,遂有刀兵劫,负命杀汝身,欠财焚汝宅,离散汝妻子,曾破他巢穴,报应各相当,洗耳听佛说。”
生意人则期望开业大吉,往后财源茂盛,为何反而于此时屠杀生灵,使怨声载于道,生财之日而广行灭杀之业,试想开业是吉抑或是凶也?所为是得利抑或是失利乎?《楞伽经》中云:“为利杀众生,云端佛学,因财网诸肉,二俱是恶业,死堕叫唤狱。”古人云:“持斋一日,天下杀生无我分;债有谁知,披毛戴角古今还。”又《大智度论》云:“令不杀生,得何等利?答曰:得无所畏,安乐无怖。我以无害于彼故,彼亦无害于我。好杀之人,虽复位极人王,亦不自安。又不杀之人,单行独游无所畏难,好杀之人。有情动物皆不喜见之。若不好杀,一切众生皆乐依附。复次不杀之人,命欲终时,其心安乐,无疑无悔。若生天上,若在人中,常得周至县,是为得道因缘,乃至得佛住寿无量。复次杀生之人,今世后世受种种身心苦痛,不杀之人无此众难,是为大利。”
同样,超度亡灵、丧礼或消灾免难皆应戒杀放生以祈福,而不应背道而驰,徒增亡人之业障,《地藏经》云:“阎浮提人,命终之后,慎勿杀害,拜祭鬼神,无丝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结罪缘,转增深重。假使亡人,在生修善,应得超升,遇此阳眷杀生,反落恶道,何况不修之人?譬如有人,从远地来,绝粮三日,所负担物,强过百斤,忽遇邻人更附少物。以是之故,转复困重。”如是祈祷上师住世也应广行戒杀放生,以增众生善业,消减恶业,以期感上师长久住世,广利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