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底,我境况又开始不佳,就总是想佛菩萨给予点化应该如何做。后来马上梦到一条地下河,河水很浅,有大大小小不同的花色各异的鱼,醒来以后知道自己的福分还没有成熟。因为鱼不大不多,还是地下河水。我在几天后发愿放生泥鳅2000斤,当即转运改命,后三个月放完,06年极其顺利。
05年底,有一次和我爸爸放生泥鳅300斤,回来以后,晚上9点睡觉了。次日凌晨3点就起床,我伸了一下胳膊,觉得已经完全睡足,不需要再睡了,我就起来,念佛,开始早上的念佛和工作,身心清净。我曾经想每天只睡6小时的,因为我知道成功人士的第一步是控制自己的睡眠,很多人如拿破仑等,都每天只睡几个小时,我也曾经努力几次想3点起来,可一直没有做到,每天睡眠9小时还懒洋洋的这样。这次睡6个小时起来以后,我很惊喜,知道和放生有关。就去问同修,同修告诉我,善能生定,能灭罪。我非常高兴,马上又去放了200斤泥鳅,希望能够保持着睡眠时间在六个小时的状态。
几百斤泥鳅倒进江里以后,我喜欢慢点倒,看到泥鳅成片不断的落入水中,看到他们无数条在江面翻滚,真是无比欢畅。他们很会享受,不断的扭动调整着身体,有的会一动不动,顺着水沉下去,试探水的深浅,若触碰到东西就一跃而起。还有的顺水飘荡,把水当作水床了,
我对女朋友说,泥鳅只要有东西吃,无论是你是草还是小虫,他们都可饱腹,并且他们有非常强的生命力舟曲县应自然的能力,他们喜欢逆水上游,不甘堕落。有些泥鳅还会感恩,不停的在江面跳“甩尾舞”来给你看。这就是人和动物的感应。
佛陀圣诞日,在舟曲县放生大约800元的鳝鱼,来自舟曲县的游客集体给我们鼓掌。我生日那天,为表孝道,在舟曲县珠江放生,路边的《羊城晚报》记者连忙拍照,认为难得,“应该登报宣传推广”。前几天,在舟曲县,顺路买下25斤田螺撒进江里,旁观的一个中年人虽然不懂佛法,但是他对我说:“你这么做,我很尊敬你。”这些都是人和人之间的感应。
我们不管是修行还是放生等等都应该坚持,我们不要只做了几遍没有好处就放弃了,这样是不对的。
莫让“盲目放生”酿恶果《舟曲县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近日发布,明确各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处罚标准。“基准”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将原来5000元到5万元的处罚细化成了6档,其中湿地放生最高可罚款50万元。
放生行善是一个永不过时的道德命题,其中蕴含着尊重自然、敬畏生命的悲悯情怀,这对环境保护、生态文明而言,具有极其重要的正面价值与现实意义,可谓是一大善行义举。然而遗憾的是,如何放生却是个技术活,善良的人不少,但真正懂得如何放生的人却不多,盲目放生引发的诸多乱象,已成了不可回避的严肃命题。
之所以说盲目放生行为欠妥,具体来说无非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站在物种发展与进化的角度,盲目放生不亚于一场摧残与杀戮。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保护野生动物已成为公众的一种共识。但鉴于放生者的懵懂无知,却滋生了不少放生乱象。不言而喻,每个物种都有自己独特的生活习性与生理特征,不问青红皂白地一通乱放,极易造成被放生物种“水土不服”,无法适应不合时宜甚至完全陌生的生存环境,让放生生物不可避免地成为“放生冤魂”,这样的放生,显然背离了放生的初衷,异化成了杀戮与残害。退一步讲,即便放生生物适应得了新环境,短时间内大量放生,外来物种的大量入侵,对当地物种来说,无异于灭顶之灾,势必会打破原有的生态平衡,导致外来物种过量繁殖鸠占鹊巢。由此可见,盲目放生无疑是一场生态灾难和对动物的二次伤害,不是积德而是造孽,不是放生而是杀生,公众的善意反而对野生动物与自然环境造成了一种严重破坏与极端伤害。
另一方面,对公众来说,盲目放生还可能扰民,甚至有性命之虞,尤其是将野生蛇等高危险性生物放生于人口密集的生活区。“让动物回家”的环保理念与谆谆善意无可亵渎,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社会的一种进步。公众熟知的放生物种除了乌龟、青蛙、海鳗、鸟类等“无威胁物种”外,还有一些让人敬而远之的“危险物种”,舟曲县松鼠、果子狸、野生蛇、食人鳄等,早前就有不少公园放生危险动物的新闻。如果说松鼠、果子狸只是“庄稼杀手”,只是影响生产收成的话,那野生蛇、食人鳄对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来说却是一个不小的威胁。从这个角度来说,盲目放生无疑是种造孽,好心办了坏事。
放生行善不仅是一种爱心的表达,也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体现,值得肯定,但善行更需善为,善行更要善终,公众的放生诉求不妨秉持一份客观与理性,切忌莽撞和冲动。只有这样,才是对环境的尊重,对生命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