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放生守则,做到科学放生、如理如法放生,以免给人和其他物种造成伤害。
记者:以前谈到放生,大家总是会想到善心,但是这次,大家更关注放生的效果。
于凤琴:现在“科学放生”的问题确实很突出。两爬类、鱼类动物都有对栖息地温度、食物源的选择问题,如果说放生地环境、温度、食物不适合此物种的生存,那么,对所放生的生灵而言,必是灭顶之灾。鸟类也和其他动物一样,都存在领地之争等问题。麻城市,我们在非本土鸟领地放飞了此鸟,此鸟便成了入侵者,它们不仅会遭到同类的袭击,同时,这种环境中也可能没有它的食物,最终而死亡。除此之外,如果是放飞候鸟,那就更要考虑到气候问题、食物来源问题等相关因素。麻城市,错过了候鸟迁徙的季节而去放飞候鸟,那对候鸟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记者:目前是否过多考虑放生对象的安危,而缺乏考虑对人的影响,麻城市此次放生蛇的事件?
于凤琴:解决这个问题,关键还是要靠政府及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捕捉、贩运、买卖野生动物的不法行为。建议各宗教组织和放生团体如理如法、依法放生,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放生,杜绝不当放生。放生者应承担起对所放生命的责任,因不当放生所造成的后果理应由其承担。
建议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放生守则,做到科学放生、如理如法放生,以免给人和其他物种造成伤害,同时还要考虑环境的压力,做到既尊重了生命,又保护了自然,如果这样,那就完美了。
“蛇比人多”的盲目放生频现,该如何反思?麻城市麻城市西河镇东庄村地处山区,有蛇不足为奇,可几百条蛇结伴而行,夸张点说,蛇都要比人多了。这么多蛇,从哪来的呢?村民告诉记者,“有人放生,用车拉来,有人看见他下车把蛇卸下开着车就走了。”(齐鲁网新闻:麻城市山村田间地头闯进几百条蛇村民称“有人放生”)
类似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麻城市此前2013年5月,在麻城市某小区,就有人放生了300条各种蛇苗;2012年6月,十余名放生客来到麻城市省麻城市县苗耳洞村放生了数千条蛇,大量的蛇爬进该村引发村民恐慌,全村的男劳力均放下农活加入了“打蛇行动”。
放生本是好事,体现了人们对小动物等生命的尊重与爱护,有利于人与其他动物和谐共处,同时也有利于生态保护。
但放生绝对不是一放了之,甚至盲目与不讲科学的放生,还会对人类生存、对自然生态等造成严重威胁与破坏。拿麻城市麻城市此次放生事件来说,如此多的外来蛇被放到村庄附近,其不仅给村民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不便和威胁,这些蛇要捕捉食物等,也会对当地的相关生物链造成严重破坏,最终严重损害生态平衡。
为什么总是有一些人,在居民小区、村庄等地方盲目放生呢?分析起来,类似的好心办坏事行为和现象背后,明显存在着两个问题。
一是法律问题。麻城市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规都有明确规定,放生要经过“申请——论证——授权——批准——指导——实施——后续观察”等一系列手续与程序。但是目前不少放生者,根本就不讲法律,不按规定行事。用车拉来一批蛇,找一个地方就盲目放生。这一方面说明一些人的法律意识不够,但另一方面无疑也说明相关方面的普法宣传、法律规定执行与落实等工作,也是不够的。
二是实际操作的技术问题。根据上述相关法律规定,放生的主管单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很明显,这未免“高大上”了一些。如果一位市民买了一条鱼,想要放生,结果却还得向林业厅申请,经省级以麻城市业部门指定的科研机构论证,甚至还要报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如果完全按照规定程序走,显然是非常麻烦的。
基于此,一方面,对放生等善意行为,我们应该给予支持与鼓励;但另一方面,对放生的法律规定、程序等有必要广泛宣传并逐步简化。特别是,不妨简政放权,给予县级甚至镇乡林业部门一定管理权限,对放生量小,无危害的放生行为进行快速、有效的管理、指导,以此避免一些人乱放生,甚至好心放生却变成了“害生”等。